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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暫行)》的通知
//yh-hk.cn  2013/8/7  來源:紅杰人力人才網  閱讀:2989次
                                         關于印發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暫行)》 
                                           的通知

各處室,各局,各直屬單位:

    現將《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暫行)》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項目管理辦法(暫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推進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科學發展,加強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項目的管理及科研隊伍建設,實現科研項目與工作有機結合,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科研項目管理系指針對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中列入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省級科技、發展改革、財政、教育等部門的各類計劃內科學研究項目,企業事業單位委托的推廣并有引導資金的科學研究項目。科學研究項目按照計劃、合同、委托形式分為縱向科研項目和橫向科研項目兩類。
第三條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研工作領導組負責科研項目的組織管理,領導組辦公室設在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所,負責科研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
第四條 科研項目管理按照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科研工作領導組對項目征集、立項申報、開題論證、研究開展、成果驗收、推廣應用等全過程進行規范管理。

第二章 立  項

第五條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年度開展科研項目征集活動。
第六條  廳屬各有關部門、單位積極組織申報年度項目需求。項目的提出應符合山西社會發展規劃,能夠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發展提供科學依據和理論支撐,有利于推動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宏觀決策。
第七條  領導組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論證、遴選,確定選題,選出廳年度重點科研項目,對重點科研項目組織立項。
第八條  科研項目立項后,應明確承辦單位、項目負責人、科研團隊、完成期限等內容,并按要求編制詳細的研究計劃和經費使用計劃。
第九條  各類科研合作協議均需經領導組辦公室審核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簽約。
第十條  單位或個人申請國家、省部級重大科研項目,需按照有關的要求填寫申報材料,經領導組審查批準后進行審報。

第三章 組織與實施

第十一條  科研項目管理實行項目負責人負責制。項目負責人對整個項目的實施負有管理責任,享有項目經費的支配權。
第十二條  項目的研究任務應按計劃或合同要求如期完成。對于年度重點項目,領導組辦公室進行定期檢查,跟蹤管理,以確保任務完成。
第十三條  科研項目一經立項或簽約,不能擅自更改計劃。若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計劃如期完成,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報領導組辦公室,由領導組會同有關部門協調處理。
第十四條  對不具備計劃完成研究任務的條件和能力的項目,或未按期開展研究的項目,經領導組同意,可作出中止或撤消該項目的處理。

第四章 檢查驗收與結項

    第十五條  科研項目實行中期檢查和結項驗收的管理方式。由領導組辦公室具體安排項目中期檢查和結題驗收工作。
第十六條  科研項目任務完成后,項目組應及時按規定提交結題有關成果資料,由領導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和部門按照立項的標準和要求結題驗收。
第十七條  項目結項后,項目組應向領導組辦公室提交項目結題證明、驗收報告或成果鑒定等材料備案,同時辦理項目經費結算手續。

第五章 經費監管與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經費按縱向和橫向兩類分類管理。事業單位申請立項需有相應的配套資金。
    第十九條  項目經費依照科學合理、專款專用的原則規范使用。項目經費到位后,在領導組的管理監督下,項目負責人按項目實施情況的具體要求支配使用。
    第二十條  項目經費主要用于項目實施過程中的調研費、勞務費、會議費、差旅費、資料費、項目管理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第二十一條  科研項目管理費用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用于日常科研業務管理。

第六章 應用與推廣

    第二十二條  凡經領導組批準立項的科研項目,其成果屬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所有,項目組成員可享有署名權。科研成果的歸屬,應在有關協議和合同中予以確認。
第二十三條  成果應用推廣由領導組統一規劃,有效推動科研成果在工作實踐中的應用。對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項目優先推薦參加國家、省部級優秀科研成果評選。

第七章 保  密

第二十四條  涉及秘密的信息和數據,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科學技術保密的有關規定管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7月4日
下一信息:關于批轉《2013年度全省高級審計師任職資格評審工作安排意見》的通知
上一信息:關于印發《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國有企業招聘信息公開發布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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