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平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關于公開招募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的公告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在農技推廣服務特聘計劃中設立特聘動物防疫專員的通知》(農辦牧〔2020〕17號)、山西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實施鄉鎮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的通知》(晉農辦疫控發〔2020〕221號)和晉城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關于實施鄉鎮動物防疫專員特聘計劃的通知》(晉市牧醫便字〔2020〕33號)文件精神,經中心黨組研究,決定開展我市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招募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募計劃及服務期限
公開招募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16名,服務期限1年。
二、招募原則
堅持“公開招聘、擇優聘任、嚴格考核”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面向全市進行公開招募。
三、特聘條件及對象
(一)特聘條件。特聘動物防疫專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較高的畜牧獸醫技術專長和專業素質,取得大專以上學歷;
2.有豐富的動物防疫實踐經驗。優先選擇熟悉我市鄉鎮畜牧業情況,能長期在所服務的鄉鎮工作生活的;
3.熱愛畜牧獸醫工作,責任心、服務意識和協調能力較強;
4.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工作任務,服從崗位分配,年齡在45周歲以下,男女不限。
(二)特聘對象。根據我市養殖業和基層防疫隊伍的實際情況,面向全市從以下群體中公開招募16名特聘動物防疫專員:
1.畜牧獸醫科研教學單位一線獸醫服務人員;
2.在我市養殖、屠宰、獸藥、飼料、診療企業從業3年以上的獸醫技術骨干;
3.在我市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執業獸醫、鄉村獸醫;
4.在我市從事動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村級動物防疫員;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不納入特聘動物防疫專員公開招募范圍。
四、招募程序
1.個人申請:凡符合特聘條件的,自行下載填寫《高平市2020年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報名表》一式三份,如實填寫報名信息,于2020年12月18日前將報名表交至高平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辦公室,逾期未交視為放棄特聘資格。
2.資格審核:資格審查時提交身份證、從事動物防工作3年(含)以上的工作證明、畢業證、執業獸醫資格證、鄉村獸醫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3張。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等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3.技能考核:由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組成考核工件領導小組,根據當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擇期對全市報名人員統一進行動物防疫職業技能實操考核,按照技能考核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初步公示人員。
4.研究公示:在高平市政府門戶網站進行公開、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間,對有異議的擬聘人員將重新調查核實,若出現名額空缺按照技能考核成績補錄。
5.確定人選:公示結束后,確定聘用人員,簽訂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服條合同,擇期報到,并照合同內容從事服務工作。
6.簽訂協議。由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與特聘人員簽訂服務協議,聘用為鄉鎮動物防疫專員,協議期一年。
五、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服務內容
1.為我市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技術指導與咨詢服務;
2.為畜禽養殖戶提供動物防技術幫扶,完成動物免疫、檔案管理、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出欄畜禽及其產品的檢疫申報等工作;
3.與鄉村獸醫、村級動物防疫員結對開展技術務,互相配合,提高自身服務能力,增強鄉村獸醫,村級動物防疫員專業技能和實操水平;
4.為我市畜牧獸醫部門動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專業服務;
5.完成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待遇及服務期管理
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工資每人每月2500元。
特聘鄉鎮動物防專員由市畜牧獸醫服務中心統一管理,各鄉鎮獸醫站分配使用,服務期限1年。
七、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0356—5229987
監督電話:0356—5221286
咨詢、監督電話開通時間:特聘期間工作日的工作時間。
八、本次公開招聘未盡事宜由特聘鄉鎮動物防疫專員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高平特聘防疫員申報表.xls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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