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等3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我省《關于進一步改進和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晉人社廳發〔2017〕35號)、《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晉人社廳發〔2019〕26號)等政策規定和要求,現面向社會為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等3個事業單位公開招聘16名工作人員。為做好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1.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
2.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3.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4.堅持優化結構、保障重點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
符合報考基本條件和招聘崗位具體資格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及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
三、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計劃招聘16人,具體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十八周歲;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崗位所需的年齡、學歷、專業(含方向)和資格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它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參加山西省“選聘大學生村官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含到2019年服務滿兩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崗的人員,可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等要求。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可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對待,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須同時符合招聘崗位的學歷、專業等要求。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報考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該專門崗位轉為招聘單位相應的招聘崗位。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和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中,非2019年應屆
畢業的全日制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專科或本科學歷報考),不能報考;
2.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公職的;在立案審查期間或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不能報考;
3.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不能報考;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不能報考;
5.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服務年限規定且服務期未滿的,不得報考;
6.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符合本次公開招聘要求的人員,不得報考;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已被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招聘條件或崗位要求的年齡、辭退、現役、試(聘)用期、服務期(不包括服務基層人員)、各類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的截止時間,除崗位有明確要求外,均為公告發布之日。
所學專業必須符合報考崗位專業要求(應聘者報名表所填寫的所學專業名稱須與本人取得畢業證書上所標明的專業一致)。專業要求按具體專業名稱設置的,考生畢業證所學專業須與崗位要求的專業名稱一致。以研究生學歷報考的,研究生所學專業與招聘崗位要求專業類類同。崗位要求專業名稱經教育部修改過的,根據教育部頒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新舊專業對照表》,所學專業為對應專業的可報考該崗位。
五、招聘辦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在市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采取專業測試和面試的辦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成績采取百分制,綜合成績=專業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保留兩位小數)。
綜合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方式
報名時間:見招考公告及相關網站。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要客觀、公正、及時。報考人員對提交的個人信息材料和照片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報考資格的,將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照相關規定,將失信情況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因信息填報有誤,或聯系方式不準等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責任由報名者自負。
報考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報考條件。如對報考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向招聘單位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報考條件,由此產生的后果,責任自負。
3、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4、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報到證、第二代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以及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專業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由服務所在地和縣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
提供本人身份證(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頁面的戶口簿)、退伍證、學歷證書、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
定向、委培畢業生,須由定向、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5、改報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比例原則上應達3:1以上方可開考。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按比例核減崗位招聘人數,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原則上予以取消。崗位被核減、取消或調整的,經市人社局核準后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發布通知。同時,招聘單位應負責告知被取消崗位的報名人員。因崗位特殊需要,確需降低開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門報請市人社局批準。
(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經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專業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實際操作能力。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60%。合格線為60分。
(三)面試
面試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制定實施方案,經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1)面試對象的確定。專業測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者,方可參加面試對象的確定。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招聘崗位分別排序,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面試人數未達1:3的,按實有人數參加面試。若入圍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并列人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命題由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委托有關專家組織進行。
(3)面試采取結構化的方法,重點測試應聘人員的專業理論知識和技能水平、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臨場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組織協調能力等綜合素質。滿分為100分,占綜合成績的40%。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綜合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5分。
專業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權重相加為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最后一名出現并列,按專業測試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專業測試成績再出現并列,按照面試時去掉的一個最高分和最低分相加后得分高低排序,等額確定進入下個環節人選。
(4)面試考官的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的公正、科學,擬分專業成立若干個考官組。每個考官組五至九人,由有關方面人員和專家組成,其中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參加面試的考官人數不得超過一人。每個考官組設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擔任,主持本組面試工作。
(5)面試工作須全程錄音錄像。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應于當天公布。
面試結束后,任何環節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選。
1.體檢
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部分行業對崗位體檢標準有明確要求的,按照省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結論不合格需要復檢的,本人可在體檢結果公布后3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檢,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應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院應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同放棄資格。
體檢在市人社局的監督指導下,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2.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內容主要對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招聘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同時要對報考者提供報考信息的真實性和檔案進行復審、審核,對考生的應聘資格進行再次確認。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考察并提供個人完整檔案的人員,視為自動放棄。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察方案由招聘單位負責制定,報市人社局核準后組織實施。
體檢、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原發布招聘公告的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公示發現問題經查屬實的,取消擬聘人員聘用資格。
所聘人員一律實行聘用制。用人單位負責填寫《山西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登記表》,一式4份,個人檔案、招聘單位、主管部門、人社部門各1份備案。用人單位法人代表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聘用人員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般為3至6個月。初次就業的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為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原則上由市文旅局統一組織招聘,主管部門主要領導是招聘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招聘單位要成立由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職工代表及有關專家等組成的招聘工作組織,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密切配合,精心組織,提高效率,確保招聘工作健康有序進行。招聘工作應在公告發布后三個月內完成,面試考察工作力爭在筆試結束后一個月內完成。情況特殊的,2019年底前必須完成。
(二)壓實主體責任。根據省有關文件規定,主管部門履行主體責任,人社部門履行監管責任。各主管部門或招聘單位要切實履行好整個招聘過程各項工作的主體責任,自覺接受人社部門的監督指導,依法依規開展招聘,確保公開、公平、公正。人社部門要通過現場巡視檢查,加強招聘工作筆試、面試等重點環節監管,確保監管工作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三)規范招聘程序。主管部門及招聘單位要認真制定公開招聘工作方案,嚴格落實公開招聘的各項政策規定,狠抓各個工作環節的責任落實,確保組織工作嚴謹、周密、細致,不出差錯,不出紕漏。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招聘期間要指定專人負責輿情監測,發現問題要第一時間采取措施處置。重要情況及時向人社部門報告。
(四)嚴肅招聘紀律。嚴格落實回避制度,不按規定回避的考官、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相應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負責報名和組織考試工作的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刁難、拒絕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和參加考試。嚴肅處理違規違紀行為,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調離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本招聘方案由招聘領導組負責解釋
各招聘單位招聘信息咨詢電話:
0357-2596722(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
0357-2120517 (臨汾市蒲劇藝術研究中心)
0357-2169406(臨汾市眉戶劇藝術研究中心)
附:臨汾市文化藝術學校等3個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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