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新聞編輯記者隊伍建設,提升新聞宣傳報道水平,更好的服務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經靈石縣人民政府批準,決定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性崗位方式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名額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熱愛廣播電視事業,有良好的團隊協作精神,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4、具有靈石縣戶籍;
5、年齡符合崗位要求(35周歲及以下為1983年9月19 日以后出生);
6、具有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專業及資格條件;
7、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8、招聘崗位有從業資格要求的,要有相應的資格證書。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信息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和“靈石發布”、“靈石縣廣播電視臺”微信平臺及時公布。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其中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9年 9月28 日—2019年 9月30日
地點:靈石縣融媒體中心(天石大廈東八層會議室)
2.報名時須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除證件原件外均為A4紙格式)
⑴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原件、復印件。
⑵畢業證原件、復印件;
⑶戶口簿原件、復印件;
⑷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⑸在學信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⑹本人近期紅底一寸免冠照片4張;
⑺下載并如實填寫《靈石縣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附件1)一式兩份(A4紙打印,手工填寫無效)
3.電話通知考生領取準考證的時間和地點。
4.考試收費標準按晉發改價格發【2016】467號文件執行(每人50元)。
5.其他事項
本次招聘實際報名人數與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3:1。如低于3:1,按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名額。如減少到1個仍達不到3:1的,該崗位取消。取消核減招聘名額調整到其他崗位。
(三)考試與資格復審
本次招聘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面試成績均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時,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即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如有兩名及兩名以上考生總成績相同,按照面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確定體檢入圍人選。
1、筆試
筆試采用閉卷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地點見準考證。參加考試時,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和面試入圍名單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和“靈石發布”、“靈石縣廣播電視臺”微信平臺及時公布。
2、資格復審
筆試成績按崗位排隊,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參加資格復審的人數和計劃招聘人數3: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如最后一名出現并列名次時,一同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環節,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公布。
資格復審時,復審人員應按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準考證、畢業證、就業報到證、身份證、普通話證書等原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取消該復審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資格復審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由靈石縣融媒體中心組織實施。根據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面試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70分。
面試主要測試舉止儀表、語言表達、新聞寫作、綜合分析、業務操作能力、協調應變能力等。
面試成績、總成績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和“靈石發布”、“靈石縣廣播電視臺”微信平臺公布。
五、體檢、考察
按個人總成績,由高到低,按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過標準(試行)》執行。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及考察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和自動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時,按總成績高低順序遞補。體檢費用由考生本人自理。
六、公示
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靈石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lingshi.gov.cn)、“靈石發布”微信、微博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一)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聘用對象。所有聘用人員必須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內到崗,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到崗者,取消聘用資格。
(二)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試用期滿合格的通過勞務派遣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合同期為三年,合同期滿后,用人單位根據個人表現和工作需要續簽勞動合同。
(三)聘用人員工資由縣財政列入預算,工資參照全額事業人員工資標準執行,以后工資待遇調整參照全額事業人員一并執行,并按規定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個人應繳部分由個人承擔。
八、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活動,誠請社會各界人士予以監督。如發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違反考試聘用紀律的行為嚴肅查處。
咨詢電話:0354-7618108(人社局事業股)
0354-7618355(融媒體中心辦公室)
監督電話:0354-7619506(人社局)
附件: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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