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人員(勞務派遣)選用公告
為進一步做好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經管委會研究同意,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隊選用工作人員(勞務派遣用工)30名,具體選用方案如下:
一、選用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原則。
二、選用崗位及數量
1.綜合執法協管員24名,主要協助綜合執法隊員從事綜合執法管理工作;
2.財務工作人員2名,主要從事綜合執法隊單位的財務、統計等工作。
3.法制工作人員1名,主要從事行政執法、行政處罰等涉及的相關程序、依據、審核把關工作。
4.宣傳工作人員1名,主要從事宣傳工作。
5.文秘工作人員2名,主要從事處理、起草文件等事務。
三、崗位條件
(一)擁護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政治堅定,自愿從事綜合執法工作,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有較強的吃苦耐勞和忠誠奉獻精神。具備較強的組織協調能力,善做群眾工作;
(二)年齡在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
(三)愛崗敬業,服從命令,聽從安排,服從開發區綜合行政執法隊工作崗位調配。
(四)身體健康,體貌端正,無口吃,無重聽,無殘疾、色盲、色弱,無傳染性疾病,符合相關體檢標準。
(五)具有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心理和身體素質。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黨員、退伍軍人或轉業士官以及有城市管理工作經驗者,有駕駛機動車經驗的優先;文秘人員要求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必須有一定寫作能力和協調能力;法制人員必須具備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法律相關專業,有工作經驗者優先;會計人員必須具備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有工作經驗者優先。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違法犯罪受過刑事處罰、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和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2.有違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現行吸毒或有吸毒史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參加邪教組織、其他非法組織或參加帶有黑社會性質組織的,有紋身的。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工作程序
選用工作依次按照發布信息、報名、資格審查、面試、政審、體檢、試用、合同簽訂的程序進行。
(一)發布信息
由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將選用公告通過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網站公開發布(//kfq.yq.gov.cn/)。
(二)報名
1.報名和資格審查時間:
2019年8月7日—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報名地點: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辦公室(211室)(地址:開發區大連街173號,聯系人:王垚金,聯系電話:0353-2297788、13353531325)
3.報名須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本、畢業證書、退伍證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街道(鄉鎮)派出所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2)本人近期2寸免冠同底版(藍底)正面彩色照片3張;
(3)報名者應對提供的全部資料真實性負責。
(三)資格審查
資格條件有關材料由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負責審查,資格審查貫穿全過程,不符合的不予聘用。
(四)面試、政審、體檢
1.由人力資源部組成評審組進行集中面試,通過面試后,進行政審和體檢。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由人力資源部根據面試、政審、體檢等情況擇優選用,由區紀工委負責全程監督。
(五)合同簽訂
擬選用人員按臨時用工人員試用1個月,工資2200元/月。試用期間如發現有不服從指揮,不能完成工作任務,不遵守紀律,身體條件不能勝任工作,有吃拿卡要、態度不端正,違規違紀的情況將對其予以辭退(按日工資結算)。
試用期滿進行體能測試和業務考試,經考核合格后,擬擇優選用20人,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勞動合同。
五、工資待遇
勞務派遣工資2200元/月,其中個人繳納保險部份由單位從月工資中代扣。
六、紀律要求
選用工作嚴格遵守公開、民主、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政策規定、條件標準和工作程序,嚴格把關,嚴守紀律,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現象,并主動接受有關部門及社會公眾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的參考人員、工作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嚴格追究責任。
本方案由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陽泉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人力資源部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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