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紅杰職業介紹教育集團首頁
山西太原紅杰人才市場、勞務派遣、勞務外包、大中型生產線項目承包、物業管理、保險代繳、現場招聘,山西招考信息、職業教育培訓、0351-7339666 13073568899
關于紅杰 | 特色服務 | 招聘電話:0351-7339666 / 13073568899
網站首頁 職業介紹工作流程 企業招聘 全職招聘 人才求職 招聘會 獵頭服務 招生信息 勞務派遣 派遣動態 就業指導
勞務派遣服務流程 兼職招聘 人事代理 資料下載
關于我們
公司簡介
特色服務
職業介紹工作流程
勞務派遣服務流程
現場招聘流程
紅杰招聘
新聞動態
聯系我們
您的位置:首頁 > 新聞動態 > 職業供求分析 > 《太原紅杰人力人才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
《太原紅杰人力人才市場》——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
//yh-hk.cn  2014/9/26  來源:紅杰人力人才網  閱讀:2194次

 太原紅杰人力人才市場

地址地址:太原經濟開發區唐槐路18號(富士康南三門向南300米)

咨詢熱線:0351-5241147   7562287 

公交路線:乘坐877879到富士康終點站下車往南300米路西

                            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

許可事項:職業介紹機構資格認定
許可對象:擬申請開辦職業介紹機構的企業法人和個人
設定依據:
  1、《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2、《勞動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八次會議通過  1994年8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8號公布  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許可費用:不收費
許可數量:無數量限制
許可期限:20個工作日
許可條件:
  1、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固定的辦公用房和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供勞動力供需雙方洽談的場所;
  2、有組織章程和管理制度;
  3、有一定數量具備相應職業資格的專職工作人員;
  4、有與業務規模相適應的經費。
申請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1、《職業介紹機構章程》;
  2、《職業介紹機構管理制度》;
  3、《辦公場地證明》;
  4、《專職工作人員名單》;
  5、《開辦經費驗資證明》。
許可程序:
  一、受理
  (一)崗位責任人:廳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窗口工作人員(電話:4536767);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
  按照許可的法定條件、標準,查驗申請材料是否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請事項是否屬于行政主體的職權范圍,許可申請是否在法律、法規規定的期限內提出,申請人是否具有申請資格;決定是否受理。同時,根據《行政許可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1、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即時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
  2、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勞動保障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應當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3、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
  4、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5、申請材料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受理條件要求,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行政許可申請;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申請,均應當出具書面憑證。
  (三)時限:即時
  二、審查
  (一) 初審
  1、崗位責任人:廳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初審人員。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根據許可條件及審核標準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內容進行合法性、真實性審查,需要補正材料的,應在5個工作日內,由窗口工作人員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2)提出初審意見,交中心分管負責人復審。
  3、時限:5個工作日。
  (二)復審
  1、崗位責任人:廳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分管負責人。
  2、崗位職責及權限:
  (1)按照許可條件和標準,對申辦材料及初審意見進行復審;
  (2)按照許可條件及審核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對符合許可條件及標準的,提出同意意見,報主管廳領導審定。對不符合許可條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見及理由,與申辦材料一并交受理人員。
  3、時限:5個工作日。
  三、決定
  (一)崗位責任人:主管廳領導。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
  1、按許可條件及標準對申請材料及初審、復審意見進行審定;
  2、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簽發予以許可意見。對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不予許可,并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
  (三)時限:5個工作日。
  四、送達與公告
  (一)崗位責任人:廳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初審人員和廳行政許可受理窗口工作人員。
  (二)崗位職責及權限:
  1、許可項目承辦人制作許可文書交廳行政許可統一受理窗口,窗口工作人員通知申請人辦理有關手續。
  2、對不予行政許可的,向申請人發出不予行政許可決定書,并說明理由,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
  3、對準予行政許可的,工作人員應當在湖南勞動保障信息網上予以公示。
  4、按照檔案管理規定將材料整理歸檔。
  (三)時限:5個工作日。
責任追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章和《湖南省勞動保障系統實施行政許可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執行。
監督檢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章規定執行。
監督部門:廳紀委、監察室  監督舉報電話:0731—2212179。
下一信息:太原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人事代理服務流程】
上一信息:太原紅杰人力資源有限公司【勞務派遣用工比例超過10%須備案】
個人注冊步驟 | 企業會員注冊步驟 | 紅杰招聘 | 聯系我們 | 網站地圖
版權所有:紅杰集團總部 網址://yh-hk.cn 工信部ICP備案/許可證編號:
電話:0351-7339666 / 0351-6979666 傳真:0351_5686108 手機:15364615581 QQ:116580434 mial:116580434@qq.com 地址:山西綜改示范區太原唐槐園區唐槐路18號